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报告期,我国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国内生产总值 29.63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比上年 2023年四季度环比增长 1.6%。全国生铁、粗钢产量分别为 2.13亿吨、2.57亿吨,同比下降 2.9%、1.9%,全国钢材产量 3.36亿吨,同比上涨 4.4%;中钢协 CSPI钢材价格指数均值为 109.95,同比下降 6.29%。主要原燃料价格震荡下行,普氏 62%铁矿石价格指数均值为123.56美元/吨,同比下降 1.55%;安泽主焦煤价格和日照港准一级焦价格均值分别为 2,357.21元/吨、2,223.61元/吨,同比分别下降 4.77%、18.20%;富宝全国废钢价格指数均值为 2,666.10元/吨,同比下降 5.95%。
2024年 1~3月,公司全体员工勠力同心、斗志昂扬,积极应对行业调整的压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精益生产水平、锻造敏捷经营体系、挖掘降本增效潜力等多措并举,实现了开局有力、稳健韧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8.72亿元,同比下降 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4亿元,同比增长 47.2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732.56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6.79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 0.51%。
报告期,公司钢材产量 230.64万吨,同比降低 7.59%,完成计划的 21.45%;钢材销量 226.41万吨,同比降低 10.73%;钢材综合平均销售价格 4,480.99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 2.27%,好于行业同期水平(同期中钢协 CSPI钢材价格指数同比下降 6.29%)。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中信证券-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长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系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 间接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系南京南钢钢 铁联合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述股东存在关联关 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日,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与南京钢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签署《关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和《关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同日,南钢集团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方式,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6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前述事项已完成,南钢集团持有南京钢联100%股权,并通过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间接持有南钢股份59.10%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南钢股份除南京钢联、南钢联合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经新冶钢的全资股东盈联钢铁有限公司与南钢集团协商,指定新冶钢作为实际执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接受和持有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1日。截至2024年1月1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户数为421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225,490,37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66%。截至2024年1月19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新冶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69,077,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6%。
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20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期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1、临2024-003、临2024-004、临2024-01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网址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915.4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9,030.04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